渑池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4月1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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