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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渑财预(2018)227号】

发布日期:2018-04-06 09:04     字体:

各相关乡(镇)财税所、扶贫办: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三门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三财预[2017]929号文)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的批复》(渑扶贫组[2018]2号文)的要求,现将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项目资金1529.66万元(详见附表)下达给你们,此款系一次性下达,支出列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21305扶贫所属科目。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编制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办备案后抓紧组织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向。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项目资金用于到户增收、科技扶贫、雨露计划等项目,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对脱贫攻坚的重点支撑作用。各乡镇要按照渑扶贫组[2018]2号文批复的项目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严禁任何部门、个人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扶贫资金。  
        二、严格扶贫项目管理。各乡镇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备案后组织实施,项目要严格按照《渑池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渑扶贫组[2017]07号)及省市有关文件实施和管理。乡镇政府要对项目的组织实施、督促监督、检查验收等环节负总责,坚持事先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决算。要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度、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制。凡纳入招投标、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的,应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投资评审有关规定执行。
  三、严格扶贫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渑池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渑扶贫组[2017]05号)及省市有关规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实行专帐专人管理,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各乡镇财税所要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严禁资金滞留。
       按照河南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予以公告公示,该资金为省级资金共1800万元,此次下拨1529.66万元。公告公示时间为15天(2018年4月6日至2018年4月20日)。如有异议,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渑池县财政局电话:4819558,邮箱mcnc80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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