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公路桥梁设施安全,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文〔2017〕253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启用国道310线K812+200处(原槐树洼收费站)公路治超电子称重检测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8年9月1日
二、设备地点
G310线K812+200
三、检测及抓拍内容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驶公路、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无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等。
四、违章处理
被电子称重检测设备检测抓拍确认违章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根据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监控记录,将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和《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予以处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无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按规定维护、检测的经营运输车辆,在规定期限内,到渑池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大队)违章处理室接受处理。
请广大运输企业、货运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严格规范交通运输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特此通告。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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