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三门峡市财政局、三门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全市脱贫攻坚表彰奖励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18]515号)要求,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实际需求,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将脱贫攻坚先进县奖励资金150万元分配如下:
一、同意该资金分配用于2018年春季职业教育补贴项目、渑池县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坡头乡汪坟村西汪坟至赵古庄道路建设项目、天池镇西园村道路硬化项目、果园乡毛沟村文化广场配套项目、张村镇漏泉村产业配套牧草收割机项目(第一书记资金)。
二、严格项目管理。各乡镇抓紧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办备案后组织实施,所批复项目要严格按照《渑池县财政专项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渑扶贫组[2018]10号)及省市有关文件实施和管理。乡镇政府对项目实施负总责,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督促监督、检查验收及资金拨付等。要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负责人,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度、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制。
三、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有关规定,实行专帐管理,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凡纳入招投标、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的,应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财政投资评审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乡镇要紧盯项目不放松,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建设质量。本次所批复项目项目资金(除质量保证金)在12月底支付完成。
附:渑池县2017年度全市脱贫攻坚表彰县级奖励分配表
关于下达2017年度全市脱贫攻坚表彰县级奖励资金的通知
渑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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