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三门峡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渑池县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为改善空气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11月30日起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在全县行政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禁行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二、区域禁行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
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并予以强制报废。
渑池县公安局 渑池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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