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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0 15:16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按照三财购函(2021)1号《关于清理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有关事项的函》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终止2018年8月20日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特此公告。

渑池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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