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办函保字〔2023〕33号)和《河南省林业局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编制报送工作的通知》(豫林护函〔2023〕13号)文件精神,渑池县根据国家专班审查反馈的预案成果,形成《河南省渑池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对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并书面反馈至渑池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单位:渑池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8-4837008
电子邮箱:mcxzrzyj 126.com
2023年3月24日
渑池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
一、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情况
截止2019年底,全县共建立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共计3个,总面积22500.54公顷(包括交叉重叠面积)。自然保护区1个,总面积4701.15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20.89%;自然公园2个,总面积17799.39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79.11%,自然公园中:森林公园1个,总面积2659.21公顷;地质公园1个,总面积15140.18公顷。
二、整合优化后,全县共有3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19875.89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4.64%。按类型分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两大类。
1.自然保护区
整合优化后全县共有自然保护区1个,总面积4473.55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22.5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4473.55公顷。
2.自然公园
整合优化后全县共有自然公园2个,总面积15402.34公顷,占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的77.49%。
(1)森林公园
整合优化后全县共有森林公园1个,面积2323.16公顷,地方级森林公园1个。
(2)地质公园
整合优化后全县共有地质公园1个,面积13079.18公顷,地方级地质公园1个。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