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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效能监察实施办法》助推 重点项目建设

 

渑池 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效能监察

实施办法》助推 重点项目建设

近日,我 县 出台《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效能监察实施办法》, 重要目的是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环境, 对确定的45个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察, 并 与督查工作捆绑运行。 该 办法规定,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派驻专项效能监察联络员、推行效能监督卡、开展项目审批电子监察、服务效能民主评议,全方位监测治理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存在的故意刁难、效能低下、乱设门槛、吃拿卡要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强买强卖、强揽强包、阻工扰工等问题,以及项目责任单位、监管部门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失职失责等问题。在出台该办法的同时,我县优化办、县行政效能监察中心组织对重点项目进行走访,掌握项目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对征集到的20余条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整改,帮助项目解决实际困难24个,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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