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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承接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的决定【渑政〔201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论证,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合并减少8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3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列入17项行政审批项目,级保留125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为行政许可;取消、调整和承接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5项,其中取消4项、调整类别10项、承接1项;调整和承接的部门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44项,其中调整类别36项、承接8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类别。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审批。对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政府各部门要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编制服务指南,细化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承担的后果,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要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  1.县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县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3.县政府决定合并减少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4.县政府决定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5.政府决定取消、调整和承接的非行政许可审批

         事项目录

 

     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列入的行政许可事

         项目录

 

   7政府决定调整和承接的部门具有审批性质的管

         理事项目录

   8.保留的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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