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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渑池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6年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

决      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为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疾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在爱国卫生工作中, 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 , 进一步 推进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经 县政府 研究, 决定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等 7 个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 和平国彦等 8名 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 ,深入开展新形势下的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我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为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201 7 年 2 月 10 日

附    件

2016年爱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 先进集体(7 个 )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委组织部

县 委 政法委

县人民法院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陈村乡人民政府

二、 先进个人(8 名 )

平国彦     韩 宏 云     张瑞琴     陈淑玲

侯 学钢     杨晓丽     赵    芳     焦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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