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政办〔2025〕15号
渑池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韶阳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2026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豫政〔2025〕14号)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在我县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普查保障
(一)组建普查机构。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县政府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班,负责组织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专班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乡(镇)、韶阳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本地区农业普查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乡(镇)、韶阳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各乡(镇)、韶阳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普查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落实办公条件,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韶阳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做好普查机构组建、办公条件及调查设备落实、普查队伍组建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普查工作如期顺利开展。要精心选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业务知识和调查技能培训,组建一支思想觉悟高、能力素质好、责任心强的普查队伍。
三、明确普查要求,提升工作质效
(一)严格依法普查。各乡(镇)、韶阳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坚决抵制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资料,不得强令、授意篡改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确保普查数据安全。普查对象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落实普查各环节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创新方法手段。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加强宣传组织策划,拓展宣传途径,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动员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关心支持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渑池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17日
附 件
渑池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专班组成
人员名单
组 长:张文晓(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张争先(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 康(县统计局局长)
王英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崔朝辉(县发展改革委正科级干部)
王 磊(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文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立敏(县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贺晓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姚文强(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 宇(县民政局副局长)
茹保强(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云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孟 辉(县水利局副局长)
冯爱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闫海峰(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瑞轲(县企业调查队队长)
沈红霞(县林业局副局长)
陈 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科级干部)
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张瑞轲同志兼任,2027年9月普查任务完成后,该专班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