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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渑政 办 〔 201 2 〕 15 号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确保我县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春季动物防疫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春季是重大动物疫病高发季节,也是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 当前,我国的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口蹄疫多个毒株流行,防控难度加大 ; 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污染面广,水禽免疫率低,带毒情况严重,流行规律出现了新的变化,疫情隐患增加 ;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 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疫情呈上升势态,严重威胁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加之春节过后,动物补栏量大,畜禽调运频繁,疫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战略高度,认清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利用大众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看待当前疫情形势,增强战胜疫情的信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科学防控,打好春季防疫防控工作攻坚战,确保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领导,切实履行责任。 按照有关法规和省、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六位一体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签定责任书。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的动物防疫工作和各项防控经费的落实;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制定措施 , 落实责任,储备物资;各乡(镇)兽医站长为具体责任人,要制定防疫计划,组织防疫队伍,实施动物免疫注射。县畜牧部门要做好防疫培训,派出技术人员包乡包场,督导防疫进度,严把防疫质量关。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在集中免疫期间应免密度达到100%,常年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鸡新城疫、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猪流行性乙脑炎等计划免疫项目达到省、市目标要求。县政府继续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各乡(镇)政府一定要增强责任感,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加大投入,落实防疫经费。 县财政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足额落实疫情应急储备资金、疫苗配套资金、消毒药品及器械等相关防疫工作经费。疫情应急储备资金 县级 不低于10万元,乡级不低于3万元。各乡(镇)防疫工作经费(含疫苗、器械、防护用品、消毒药品等)3月15日前交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 仰韶、果园、天池、陈村、张村、英豪每乡(镇)预交10000元,城关、洪阳、仁村、坡头、段村、南村每乡(镇)预交5000元 。 同时要妥善解决好乡、村两级防疫人员的报酬,确保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三)稳定防疫队伍,提高业务素质。 继续加强基层防疫队伍建设,保证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村级防疫员,提高劳务报酬标准,提供劳动保护,落实注射器、消毒药品、酒精等防疫物资及工作所需经费,保证足额拨付到位,促进动物防疫工作开展。

(四)规范操作,建立追溯体系。 严格按照动物免疫操作规程,开展免疫注射,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按要求对疫苗进行贮运,保证疫苗质量, 严格疫苗 领取 、发放程序和手续,健全疫苗出、入库台账, 严禁倒买倒卖强制免疫疫苗。要严格落实动物标识制度,所有牲畜都必须加施二维码耳标,凡未佩带耳标的,不得进入流通和屠宰环节。要规范操作,完善档案,确保防疫档案建档率、二维码耳标佩带率都达100%。

(五)科学监测,提高预警能力。 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畜牧部门做好免疫抗体和动物疫情监测,组织防疫员对辖区内的一、二、三级监测点和散养畜禽进行采集血样,依据抗体监测结果为养殖户提供科学的免疫程序,确保免疫效果。同时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及时修改 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疑似动物疫情,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上报,任 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 瞒 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 并按照早、快、严的要求,果断处置,务必把疫情控制在疫点,严防疫情传播蔓延,把损失降到最小。

(六)严格监管,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严肃查处逃避或抗拒检疫的不法行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加强巡查监督,严查违规行为。工商、质监、商务、卫生、财政、交通、发改、药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 各司其职, 共同做好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从3月1日开始,3月31日结束,3月26日前,各乡(镇)做好自查,4月上旬,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免疫密度达标、免疫效果好的通报表扬;对免疫密度不达标、免疫效果差的通报批评,限期补免。对因免疫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 疫情蔓延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春季集中免疫的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年终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 农业   畜牧  动物防疫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 政协办公室,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 01 2 年 3 月 1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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