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渑池县推进基层调查单位统计
业务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 ( 镇 ) 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 现将《渑池县推进基层调查单位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2月 21 日
渑池县推进基层调查单位统计业务
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础,进一步提高统计公信力,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统计局制定了各专业基层调查单位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在全省联网直报企业和5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建设单位中全面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做好 我县的 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高标准完成 我 县统计规范化建设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统计工作的基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60号)对全省统计基础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河南省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统文〔2015〕60号)明确指出:要加快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向联网直报企业延伸,进一步完善一套表模式下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体系,企业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查询、汇总、上报和资料管理等各项统计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准确及时填报统计数据,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信。切实做好基层调查单位统计规范化工作,对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意义重大。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 通过2至3个月的努力 , 全县90%以上的联网直报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明 确 统计法律法规和政府统计部门对统计基础工作的具体要求, 建 立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近年来上报报表的各项统计原始记录,确保数出有据、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衔接一致。
长远目标: 在全县所有联网直报企业、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其它各类统计调查单位中全面推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并建立起长效机制,使统计报表、计算依据、原始记录保存齐全、衔接一致,促使全县统计工作质量和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工作任务
一是规范统计数据采集。 各被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报表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做到表种不缺,指标不漏,时间不迟,数据真实。
二是规范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 企业 要 根据统计、会计和业务三大核算的需要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原始记录 要 格式规范,记录完整,整理及时,保存完整。各上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原始记录要保证统计、会计和业务核算之间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一致性,记录和实物、账本相一致。对统计台账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严禁以表代账,做到账表一致,账实一致,账账相符。
三是规范统计数据上报 流程 。 要认真履行 统计报表的上报、交接手续。上报的统计报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保持电子报表与纸质报表的一致,对于审核有问题的指标,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 核准无误后, 按照一套表平台审核要求在一套表平台上填写和上报原因说明。
四是规范统计档案管理。 对于企 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相关资料要档案化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资料交接、管理制度。统计档案包括统计台账、原始记录、基层统计表、综合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重要统计文件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及相关资料。实行电子档案管理的,在进行电子建档的基础上,打印纸质资料进行保管。
五是规范统计数据处理 程序 。 要建立报表审核记录、查询、订正等完整的数据处理流程。审核后的统计报表要做到指标完整,计量单位准确,表内指标之间无逻辑性和趋势性差错。对于网络报表要及时下载,对奇异数据要及时进行查询、修正。
三、工作措施
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各乡 ( 镇 ) 、 相关 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找准定位,强化职责,精心组织,确保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 ( 镇 ) 、 相关 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领导责任,加大督导力度,统筹考虑、认真谋划,把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严格按照《河南省各类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操作规程》要求,将本级、本部门承担的任务列入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到有关股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加大财力、物力投入 。 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目标要求。
(二)认真履行职责。 我县联网直报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多达400余个,单位数量多 、 行业广,各主管部门既要各 司 其职,又要互相配合,保障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顺利实施。 县 发改、工信、商务、住建、文化、交通等部门分别负责督促指导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重点服务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文化相关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汽车销售、维修、租赁企业的规范化工作。 县 工商 质监、国税、地税 部门负责提供企业登记和纳税情况。各乡 ( 镇 )政府 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对本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工作开展指导、检查,按要求上报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
(三)加强企业管理。 县 工商 质监、国税、地税 等部门要抓好法人企业的注册登记,符合法人条件的服务业个体户要注册成法人企业,并按月向统计局提供企业登记信息变化情况。 县 发 展 改 革 委加大企业诚信价格等级评定。 县 财政局要研究制定针对服务业企业的管理办法,对住宿餐饮、汽车维修、信息服务、文化传媒等与办公和公务接待联系密切的企业实行许可制度 。 对管理规范,数据上报及时的企业,优先安排列入财政资金报销支付名单 ;对 在管理上不配合的企业进行公务接待报销的限制。 县 统计局每月 要 将规范化达标企业名单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政府定点采购、助保贷支持、资金扶持的申报条件,优先予以考虑安排。
(四)强化督导考核。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要 将基层调查单位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各乡 ( 镇 )、相关部门 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年终 进行 统一考核。 县 统计局作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等作用,与各责任单位通力协作 、 密切配合 、 形成合力,每月通报一次规范化工作开展情况,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县政府 将 对全县联网直报企业进行 年度 综合评定,对配合程度好、工作规范化的企业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1. 渑池县基层调查单位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任务分解表
2.四上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要求清单
附件 1
渑池县 基层调查单位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目标任务 |
1 |
发 展 改 革 委 |
督促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和重点服务业企业开展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 |
2 |
工业和信息化委 |
督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 |
3 |
商务局 |
督促限额以上批发零售 、 住宿餐饮企业开展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 |
4 |
工商行政和质监技术监管局 |
按月提供全县企业注册登记信息,配合 相 关单位督促企业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 |
5 |
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 局 |
督促文化相关企业(包括文化传媒公司、剧团、网吧等)开展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 |
6 |
国税局 |
负责提供全县联网直报企业月度纳税情况。 |
7 |
地税局 |
负责提供全县联网直报企业月度纳税情况。 |
8 |
交通 运输 局 |
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和汽车销售、维修、租赁企业开展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工作。 |
9 |
各乡 ( 镇 )政府 |
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对本乡 ( 镇 ) 联网直报企业规范化工作开展指导、检查,按要求上报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 |
附件 2
四上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要求清单
人员要求:
1 .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统计人员 ;
2 . 统计人员必须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 ;
3 . 有企业下发的组建统计部门或者认定统计人员的正式文件 ;
4 . 统计人员能够熟练操作直报平台 ;
5 . 统计人员能够正确熟练掌握各项统计指标的计算方法 。
硬件要求:
1 . 有统计室 ;
2 . 有统计规范化要求等内容的版面2幅 ;
3 . 有统计专用电脑 、打印机 ,电脑联网,能满足直报要求 ;
4 . 有统计专用资料柜2组 ;
5 . 有档案盒5个以上 。
资料要求:
(一) 制度资料
1 . 有统计规范化相关文件(操作制度规程等) ;
2 . 有规范化工作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 。
(二)原始凭证
1 . 产品入库单、出库单、销售单、电费单 ;
2 . 企业纳税申报单 。
(三)明细表
1 . 产品入库明细表 ;
2 . 产品销售明细表 。
(四)汇总台账
1 . 统计月报台帐 ;
2 . 统计年报台账 。
数据一致性要求:
1 . 直报平台证书下载时间至少为两个月前 ;
2 . 统计电脑IP地址与平台上报IP相同 ;
3 . 依据原始凭证、财务报表计算的产值(收入)和统计平台数据一致 ;
4 . 纳税申报表数据与财务纳税系统数据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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