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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好公路”创建工作的通知【渑政办〔2017〕57号】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四好公路创建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提升我县公路建、管、养、运水平,大力维护各乡(镇)辖区内国省干线以及县、乡、村三级公路路域环境,全力做好全县四好公路创建工作,实现全县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的目标,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要认真对照《农村公路常态化养护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当前全县正在开展的四好公路创建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全面加强本辖区内公路养护工作,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使辖区内公路实现优美整洁、秩序井然。
  二、管养标准
  1.路肩培护须挂线绳,达到密实、平整、无杂草、无杂物的标准,每侧路肩宽度1米,特殊路段不小于0.75米。
  2.边沟、排水沟上口宽80厘米、下底宽60厘米、高70厘米,须保证边沟无杂物、排水畅通,过村路段须保证排水沟硬化,排水顺畅、无堵塞。
  3.路面坑槽、有明显病害的路段应尽快整修,确保路面完好、整洁、干净、无堆积物;6米以上的乡道须划分标线。
  4.乡道入口处应设置管养公示牌,过村庄、学校、路口路段应设置村名牌及警示警告标志,陡坡急弯路段应设置设立防护桩、防护墩,并涂刷红白漆。
  5.乡(道)桥涵设施要及时检查维修,保证栏杆、扶手等安保设施无缺失,桥涵无堵塞,排水畅通。
  6.农村公路宜林路段须进行绿化,绿化应以栽植百日红、大叶女贞等景观树木为主,株距4米;特殊山区路段可人工取土栽植黄杨,株距4米。行道树应按要求挂线绳涂白,确保美观整齐。
  三、完善机制
  1.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科学化,建立道路养护管理工作机制,明确重点养护方向,加大养护力度,强化路域环境整治,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2.各乡(镇)要在辖区内确定2—3条路况相对较好的农村公路作为高标准养护路段,努力打造精品道路,提升农村公路形象,完成乡道高标准整修路段不低于3公里、村道高标准整修路段不低于1.5公里的任务。
  3.各乡(镇)养护站要做到管养组织健全、内业资料齐全、机构运行良好。
  4.要注重建设培养常态化养护队伍,不断提升人员的整体素质,认真总结归纳适合本乡(镇)道路养护的良好经验。
  5.要加大常态化养护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中的申报程序审批使用,对于常态化养护资金配套不足的乡(镇),所需的养护资金均由该乡(镇)财政支出。
  四、严格奖罚
  1.县政府将成立四好公路创建督导巡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参与对全县各乡(镇)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巡查考核,并进行通报。
  2.对各乡(镇)开展的农村公路的路域环境整治活动实施以补代奖政策,按照各乡(镇)在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由县交通运输局按等量金额进行补贴。对于经督导巡查组考核并达到要求的乡(镇),将补贴金额划拨至该乡(镇)的农村公路常态化养护资金专户。
  3.各乡(镇)要有大局意识,积极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本乡(镇)路域环境整治活动的推进,影响全县四好公路创建大局,对于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展的乡(镇),将不再对该乡(镇)进行专项资金补贴。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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