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渑政办 > 正文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9.18”警报统一鸣放及开展防空袭演练活动的通知【渑政办〔2018〕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震抗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和《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市9.18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日系列活动的通知》(三人防〔2018〕58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9时59分至10时40分在城区鸣放人民防空警报。各乡(镇)、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及时通知广大干部群众注意收听,并熟悉人民防空警报信号,以防误解。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第三次全省人民防空会议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9.18人防警报试鸣在全县开展系列活动,不断加强人防实战化建设,落实各项战备制度,提升人防专业队伍战术水平,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责使命,大力宣传人防知识,促进人防建设,树立人防形象,提高全社会对人民防空的认知度,加快促进全县人民防空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试鸣活动安排
  1.试鸣时间: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时59分至10时40分。
  2.试鸣范围:全县所有警报器均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参与试鸣。
  3.警报试鸣信号格式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试鸣两个周期,间隔3分钟。
  (3)解除警报:一长声,连续试鸣3分钟,试鸣一个周期。
  (4)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共31分钟。
  三、有关要求
  1.组织安排:以各乡(镇)、各单位、各社区、各学校、各企业为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成立防空袭演练领导小组,在试鸣期间统一领导组织本单位和社区的防空袭演练工作,演练前各单位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1—2条。警报试鸣日5日前在电视台发布鸣放公告,提醒全体公民注意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保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2.行动演练方案:由各单位防空袭演练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办公场所结构、周边地形等条件,做出分组有序安排,按照先弱后强、先近后远、先易后难的原则,在警报试鸣期间,就近统一安排到空旷地带或隐蔽场所安置,并要求大家不要恐慌、拥挤,注意安全,听从指挥,到达指定位置有序站立或就座,疏散期间要求每人自带自救物品。
  3.各单位在第十八个全民国防教育日期间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步熟悉警报信号,经常组织本单位部门人员进行防空袭演练,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试鸣当天,电视台将进行全面报道,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人防、支持人防的浓厚氛围。
  4.解除防空袭警报信号鸣响后,人员自行解散。各单位要搞好总结,9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附件:人民防空宣传标语

 
  2018年8月31日
  附  件
  人民防空宣传标语
 
  1.人民防空为人民,人民防空人民建。
  2.加强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城市防护能力。
  3.人民防空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
  4.居安思危,勿忘人防。
  5.增强国防观念,强化人防意识。
  6.建设人民防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开展国防动员,加强人防宣传。
  8.加强人民防空工作,构筑城市防护体系。
  9.关注人防,关爱生命。
  10.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
  11.加强国防建设,发展人防事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安全。
  12.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
  13.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4.结合民用建筑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是投资建设主体应尽的义务。
  15.人民防空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