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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中 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删除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09 09:15     字体: 小 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畜牧业相关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27号附件《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核查,以下企业养殖规模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标准,不属于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范畴,不符合备案条件。现对上述企业备案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6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在备案系统自动删除相关备案文件,原备案手续无效。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联系电话:0398‑4818881(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渑池县会盟路中段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邮政编码:472400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2026年10月9日

备案删除清单3 - .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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