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于2025年04月28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我局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04月28日-2025年05月0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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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关于三门峡运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烘干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三环渑局审[2025]08号 | 2025.4.28 |
2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关于河南普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套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三环渑局审[2025]9号 | 2025.4.28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关于三门峡博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锆、铝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三环渑局审[2025]10号 | 2025.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