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渑政办〔2026〕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核心目标与意义
以高办复率、见面率,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满意与基本满意率为工作目标,如常见的要求办复率达到100%、见面率100% ,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确保建议提案得到切实处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得到充分尊重与回应。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他们依法履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有助于政府更好地了解社情民意,精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具体责任分工
按照归口办理原则确定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负责建议提案的答复落实,保证事事有回音。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领办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和政协委员重点提案,相关承办单位制定详实办理方案,组建专班推进,并向领办领导专题报告办理情况。
三、明确办理流程及时限
办理流程要遵循“先协商后办理、先沟通后回复”原则,办理前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意图,办理中积极沟通共商措施,办理后及时回访征求意见。
答复内容、格式、类别标注都要严格规范,根据问题解决程度用“A、B、C”标注办理结果(A类表示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表示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C类表示因各种因素限制留作参考 ),并附上办理情况见面征询意见表 ,分别抄送至相关部门。
建议提案办理时限要求: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务必于6月30日前办理完毕;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务必于8月31日前办理完毕。
四、办理质量与监督要求
承办单位要实事求是,对有条件办理的立即落实;办理有难度的列入计划逐步解决;暂时无法办理的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以获理解。同时,积极推进办理答复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办公室联合人大、政协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按“提醒 - 通报 - 约谈 - 问责”程序跟踪办理进度,对滞后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还会邀请代表委员参与调研、督办,推动办理工作与政策落实、民生改善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