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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01-22 16:10     字体:

  费娟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县乡镇卫生院医疗体系健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深化目录衔接,全面拓宽基层用药保障范围

  (一)动态优化药品采购与医保目录协同。坚持“需求导向、保障必需、精准适配”原则,建立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基本药物、医保目录内药品列为采购核心,同时结合基层诊疗特点(如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常见病诊治等),酌情增补群众需求迫切的非目录药品,实现“目录内药品应采尽采、需求性药品按需增补”,全面保障基层基础用药供给。

  (二)推动集采药品下沉,筑牢短缺药品保障防线。依托县域医共体资源统筹优势,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全面下沉至乡镇卫生院,实现“零差率”销售,既降低药品采购价格,又提升优质平价药品的基层可及性,切实减轻群众自费负担。建立“基层常用药+急救药”动态监测与短缺预警机制,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急救药品及儿童专用药等重点品类实施常态化监测,一旦发现库存不足或供应紧张,第一时间启动应急补货流程,确保药品供应不中断;同步将短缺药品优先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保障群众用药需求与报销权益双重落地。

  二、强化能力建设,规范基层药学服务管理

  (一)提升基层药学专业服务能力。建立常态化药师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乡镇卫生院药师参加合理用药、药品质量管理、医保政策解读等专题培训,重点提升处方审核、用药指导、医保报销适配等核心能力,确保基层用药安全规范。推行“县级医院临床药师下沉指导”制度,安排县级医院资深临床药师定期到乡镇卫生院坐诊、参与查房会诊、开展用药咨询,针对基层常见疾病诊疗、慢性病用药调整、复杂病情用药方案优化等提供专业指导,既提升基层合理用药水平,又减少因用药不当导致的医保拒付问题。

  (二)健全用药全流程监督机制。联合医保部门建立“常态化检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定期对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入库验收、储存养护、处方调配、医保报销等全流程进行核查,重点排查串换药品、分解处方、超适应症用药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医保基金使用乱象,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建立投诉反馈闭环机制,通过乡镇卫生院服务窗口、12345服务热线、线上留言平台等渠道,畅通群众诉求反馈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药品短缺、用药疑问、报销受阻等问题,第一时间核实处理并反馈结果,持续优化基层用药服务体验。

  三、深化部门协同,着力破解报销衔接难题

  针对“药店自购无法统筹报销”的问题,我们将协同医保部门进一步梳理政策边界,探索优化基层医保报销服务模式:一方面,强化乡镇卫生院药品保障的精准性,通过扩大用药范围、保障药品供应,减少群众因院内无药不得不选择药店自购的情况;另一方面,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基层实际需求,探索将乡镇卫生院周边合规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协作范围,或优化药店自购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报销流程,在符合医保基金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报销。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重要契机,持续强化与医保、财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紧盯基层医疗服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乡镇卫生院药品保障能力、服务规范化水平和医保政策衔接效率,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取药难、报销难”问题,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便捷、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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