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其他地方不断有消防安全事故频发的报道,我县一些居民小区存在消防设施老化、管理缺失、飞线充电以及消防通道被占用等问题,您提到的这些问题基本上在非物业居民小区,目前我县居民小区分两种,一种是商品房物业小区,一种是非物业居民小区,商品房物业小区我县共38个,分别委托20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其他的居民小区由属地乡镇政府管理。近十年以来,我县的商品房住宅项目也在从多层向中高层、高层过渡,小区人口激增,小区院内地上地下消防设施日渐显得十分重要,在管理上也暴露出消防安全隐患,一是部分业主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出现无故擅自占用或长时间占用院内公共消防道路,造成消防通道堵塞。即便小区安装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但居民依然随意飞线充电;二是小区物业管理人(含物业公司)责任意识问题,导致消防安全隐患无法及时发现,由此埋下消防安全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进一步加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通过发放明白卡、利用社区、小区宣传栏等措施对小区消防安全,尤其是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进行针对性宣传,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开展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专项集中整治,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统一划定停车位,并实行按车号定位管理。停车位标志规范,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堵塞交通通道现象;消防通道禁止停放车辆,标识明显,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对违规停车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报告镇办、社区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三是不定期给公安消防部门发函,提醒督促进小区执法检查。四是对非物业居民小区,我们组织人员进行随机动态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发函给属地乡镇政府加强监管。
感谢您对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