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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31 11:27     字体:

蒋富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增加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渑办[2021]18号文件要求,加大社区运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三项经费”)和社区工作者报酬津贴保障力度,在市级财政补助5万元基础上,确保社区“三项经费”每年不低于10万元。目前,社区经费已经按照每年10万元的标准拨付,确保社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城关镇党委政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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