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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31 15:33     字体:

蒋富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从2019年开始,我县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的对象是2000年之前建成的小区,经排查我县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家属院)共61个,截止2023年前完成改造34个,今年实施改造17个,剩余10个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道路硬化、雨污水分流、屋面防水、车位设置、环境卫生治理、拆违治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休闲健身、安防等配套设施均得到明显改善。对于您提出的老旧小区遗留问题多,需要个有关部门协同解决,改造同时实施水、电、暖、燃气、公共用房、弱电线路等同步改造,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电力、通信、供热、供水、供气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实施。”。我单位已出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各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各乡镇、各管线运营单位及企业,做好管线改造计划与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步规划,改造信息及时共享,确保各管线行业部门改造与其他提升类改造工作同步推进,避免重复开挖、扰民、浪费资金等现象发生,尽力做到一次改造到位。您提到的私拉电线充电问题。我们在改造时会根据小区情况配建一定数量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关于线路混乱问题,我们在改造时会对小区电线进行梳理归整;您提到的小区水电暖气以及宠物问题,涉及到小区后续管理,应有属地乡镇政府组织成立小区业委会,由小区居民参与管理和协调;关于提到小区管理用房问题。我们在改造时会根据小区情况适当配建。

  感谢您对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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