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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31 16:40     字体:

赵静、贾俊锋、张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振兴工作中用地保障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2023年5月22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庄建设边界试划的通知》,其中明确了,为规范村庄建设活动,切实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用地需求,留足乡村发展空间。目前,由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单位与乡镇、村庄充分沟通,以保障耕地目标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优化村庄布局的基本原则,由乡镇政府主导,充分征求基层群众意见,摸清基层群众实际需求,试划了村庄建设边界,待村庄建设边界划定成果批准后,作为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用地依据。我局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强与乡镇政府沟通,做好督促和指导,全力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以确保后续村庄的建设、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局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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