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文、范兴华、董红民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拨付村级经费保障基层运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等多种因素影响,县级财政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居高不下、债务负担异常沉重、国库现金十分紧张,不仅仅是村级经费,县乡干部工资和机关运转经费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面对严峻形势,财政部门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采取了多项措施增加财政收入,压缩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大力争取省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多方筹资融资等多项措施,财政状况有所缓解,但总体紧张的局面仍没有发生根本改善。面对当前状况,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予以保障。
一是关于加大财政拨款力度方面问题。从6月份开始,财政部门对村级拨款实行规范化管理,每月月初,优先拨付村干部工资,村干部工资未到位前暂停其他经费的支付,管理经费根据工资之后库款情况,分批次予以保障。
二是关于按照大小村拨付经费问题。村级经费的标准由县委组织部确定,经与三门峡其他县市沟通联系,陕州区和卢氏县每年每村5万元、灵宝市每年每村4万元,我县每年每村8万元。与其他县市相比,保障标准较高,关于村级经费保障标准三门峡地区政策标准统一。关于根据人口分等次拨付经费的建议,我们已反馈组织部,其将向上反映和根据情况再研究政策。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