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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1-12 18:06     字体:

金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电动车行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会盟路、仰韶大街、黄河路、韶州路等主要交通干道已实行机非分离,交通秩序和通行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其他路段受道路硬件设施条件影响,暂不具备机非分离条件,目前仍为混合交通。下一步,我局交警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电动车辆管理:

  一、结合正在开展的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不间断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警告、拖移、处罚的措施加强管理。

  二、通过广播电台、微信、微博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驾驶人员增强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安全行车。

  三、积极建议上级立法部门尽快出台电动车管理的地方法律法规。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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