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段村乡东庄沟村仙门水镇浮云畔乡村旅游等六个项目退回及变更事项的批复》(渑农领〔2026〕5号)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
监督举报:
渑池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398-4812275 邮箱:mcnyj@126.com
渑池县财政局电话:0398-4819558 邮箱:mcnc8030@163.com
附件:《关于段村乡东庄沟村仙门水镇浮云畔乡村旅游等六个项目退回及变更事项的批复》
关于段村乡东庄沟村仙门水镇浮云畔乡村旅游等六个项目退回及变更事项的批复.pdf
中共渑池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