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注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2026第5号)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决定依法注销渑池县方泰医药大药房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上述企业必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日期: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5日
监督电话:0398-4812620 联系电话:0398-4868516
通讯地址:渑池县会盟大道中段 邮 编:472400
附件:注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2026第5号)
渑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注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2026第5号)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证书编号 | 证书有效期 |
渑池县方泰医药大药房 | 吴 晓 芳 | 段 建 涛 | 段 建 涛 | 单 体 零 售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血液制品、其他生物制品 | 渑池县黄河西路 | 豫DA398600048
| 2030-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