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正文

关于印发《2026年渑池县“一业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 通 知

发布日期:2026-05-19 16:09     字体:

市监文〔202617

关于印发2026年渑池县“一业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行政执法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部署,持续完善“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按照《关于印发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攻坚等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发改体改﹝2025238号)中《“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攻坚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了《2026年渑池县“一业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下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深化平台应用,及时更新“一单两库”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系统网址:https://59.207.104.21/,系统网络环境要求:电子政务外网环境)是省政府明确的全省统一的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互联互通。各部门要依托该平台组织开展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要根据事项清单变动情况,及时对省级平台上录入的事项清单进行维护,对已停用清单要及时进行禁用、删除。要在省级平台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名录库的维护,并按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检查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二、统筹计划落实,规范开展抽查

各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部署,科学配置监管力量,统筹使用执法资源,细化“施工图”,倒排时间表,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任务。要制定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工作指引,对抽查工作程序、事项、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方便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对市场主体的检查,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执法检查人员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三、实施风险分类,推动精准监管

各部门要探索建立联合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机制,将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发挥双随机抽查的强震慑作用,做到普遍性和精准性相结合,既要“无事不扰”又要“无处不在”。要更多地针对问题多发的地域、行业和风险较高的抽查事项开展定向抽查,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避免抽查“走过场”。

四、加大督导力度,强化跟踪问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列入营商环境评价和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督导体系,各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组织开展年度联合检查。前半年各项计划任务要于 630 日前全部完成,后半年各项计划任务要于 1130 日前全部完成。我局将定期对各部门计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部门于4月30日前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主管副职及联络员信息电子版报至邮箱(mcxscj@163.com)。

联系人:宁致远   电话:0398-4812989

     

附件:2026年渑池县“一业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2026427

附件 2026年三门峡市“一业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xls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