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结果反馈 > 正文

《渑池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4-05-08 09:02     字体:

  在发布《渑池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后,收到社会意见建议四条。经研究决定,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在《规划》第一条规定修订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烟草制品零售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促进烟草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本规划。

  在《规划》第五条修订如下:

  第五条 本规划由渑池县烟草专卖局综合考虑零售点存量、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将辖区划分若干市场单元,并确定市场单元零售点的指导数。

  在《规划》第六条修订如下:

  第六条  为了合理满足消费需求、防止无序竞争、落实控烟履约要求,对渑池县辖区的市场单元和市场单元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进行动态调整,以发布为准。根据辖区内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盈利水平、诚信等级等因素,科学设定市场单元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布局。零售点数量布局设置以指导数为基本参照,一定时期内根据实际动态把握和调整,在已经满足市场消费需求的情况下,按照“退一进一”原则,根据申办排队轮候顺序依法办理。

  在《规划》第十二条第(五)项修订如下:

  (五)经营场所与住所不相独立的。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