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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发布日期:2025-08-14 14:59     字体:

渑池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渑池县统计局

渑池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4日)

 

根据渑池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448个,比2018年末增加1148个,增长34.8%;产业活动单位5050个,增加1135个,增长29.0%个体经营户15971个,增长46.3%(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4448

100.0

企业法人

3758

84.5

机关、事业法人

291

6.5

社会团体

23

0.5

其他法人

376

8.5

二、产业活动单位

5050

100.0

第二产业

1068

21.1

第三产业

3982

78.9

三、个体经营户

15971

100.0

第二产业

1522

9.5

第三产业

14449

90.5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598个,占35.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08个,占11.4%建筑业433个,占9.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8728个,占54.6%;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954个,占12.2%;住宿和餐饮业1925个,占12.1%(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个)

比重
%

数量
(个)

比重
%

合计

4448

100.0

15971

100.0

农、林、牧、渔业*

65

1.5

190

1.2

采矿业

71

1.6

-

-

制造业

385

8.7

634

4.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9

1.1

7

0.04

建筑业

433

9.7

915

5.7

批发和零售业

1598

35.9

8728

54.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7

3.8

814

5.1

住宿和餐饮业

53

1.2

1925

12.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9

2.5

107

0.7

房地产业

97

2.2

8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6

7.1

359

2.2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80

4.0

53

0.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8

1.3

11

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7

2.0

1954

12.2

教育

133

3.0

61

0.4

卫生和社会工作

42

0.9

84

0.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94

2.1

121

0.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08

11.4

-

-

: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表中部分行业单位数量过少,为保护普查对象信息,不再单列。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8409人,比2018年末增加18555人,增长31.0%,其中女性从业人员28116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34343人,增加4885人,增长16.6%;第三产业从业人员44066人,增加13670人,增长45.0%。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0217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4245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5883人,占20.3%;建筑业12687人,占16.2%;批发和零售业8882人,占11.3%。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916人,占46.1%;住宿和餐饮业4277人,占14.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301人,占10.9%(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其中:女性

合计

78409

28116

30217

14245

农、林、牧、渔业*

385

117

355

30

采矿业

4124

600

3

0

制造业

15883

5187

2148

161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49

431

12

0

建筑业

12687

2892

3173

379

批发和零售业

8882

3607

13916

690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137

1007

1194

182

住宿和餐饮业

732

484

4277

266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35

429

212

82

金融业

266

1251

-

-

房地产业

1384

551

23

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94

1254

619

233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34

635

138

4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94

547

136

11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81

612

3301

1641

教育

6179

4312

167

108

卫生和社会工作

2655

1859

226

8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42

532

317

15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066

2935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90617.6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06117.3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84500.3万元。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116998.3万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191440.2万元;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25558.1万元。

2023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4660095.6万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2560181.8万元;第三产业营业收入2099913.8万元(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万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万元)

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
(万元)

合计

5990617.6

3116998.3

4660095.6

农、林、牧、渔业*

11728.6

3188.3

15500.6

采矿业

373295.6

223582.5

373199.4

制造业

1581257.7

1213517.4

1365922.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11368.3

537082.1

289263.1

建筑业

540195.7

217258.2

531796.8

批发和零售业

869939.7

396551.0

1405366.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1842.6

88864.1

180472.4

住宿和餐饮业

17075.0

10618.1

9146.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7023.7

13183.5

31668.9

金融业

710206.9

-

10059.4

房地产业

219500.2

169992.0

152253.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4085.0

37153.7

114163.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4496.2

16822.3

54929.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6618.5

64966.3

27324.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2062.6

10712.6

30095.1

教育

96829.4

16368.9

36693.3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4911.1

56566.8

6448.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9503.4

15633.0

25792.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98677.4

24937.5

-

: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表中法人单位负债合计数不含金融业数据。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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