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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渑池县域商业体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15:51     字体:

为加快推动渑池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新一批县域商业体体系建设示范县(市)的通知》(豫商建〔2023〕2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市)扶持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贸20249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面向社会征集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实施主体为在本县建设投资符合申报范畴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项目需在2025年年底建设完成,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支持的方式和标准

按照购买服务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纳入渑池县项目库。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入库的项目,经认定后给予企业不超过实际投入30%(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的补助。项目实际投入不含土地购置、基建、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实际投入金额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认定。

三、支持的项目类型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每个乡镇最多支持一个。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县域邮政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骨干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如河南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依托省级集采集配平台,在县镇延伸供应链,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让农民能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支持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地等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集配中心、产地仓等,完善分拣、加工、包装、预冷、仓储、分拨等设施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引导建设产地移动型、共享型商品化处理设施,提高设施设备使用效率。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邮政、供销、电商、商贸企业从传统批发向综合性服务转变,配备便民设备,帮扶专柜等设施。

四、需提交的资料

如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以乡镇为单位向县商务局提交相关资料(附件1、附件2)。我局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择优筛选符合标准的项目纳入项目库。

五、征集时间

2024111日至20241114日。

 

联系人: 李恺峰

联系方式:13525220990


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doc

申报项目情况表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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