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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渑池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1-12 09:45     字体:

关于修订渑池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品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新修订的《渑池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渑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8月20日




渑池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强化应急准备,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社会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渑池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渑政办文〔2025〕3号)结合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渑池县教育体育局管辖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内发生的未达到Ⅳ级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基本原则。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本预案按照后果严重程度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个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标准见附件)。

二、应急指挥体系

2.1 教育体育局应急指挥机构

教育体育局协调指导未达到Ⅳ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监督事件查处落实情况。

指挥部总指挥由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包括党建办、办公室、安法股、计财科、职成教科等科室负责同志,根据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在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发学校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完成局应急指挥部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启动预案、协调资源、督导学校处置、组织事件信息、上报至政府及上级部门。根据事件处置需要,指挥部可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置、医疗救治组、社会稳定组、舆情引导组、善后处置组等工作组,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渑池县教育体育局安法股,电话:4836868,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履行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发布、督查督办等职责。

2.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组织指挥机构

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本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实施细则,根据需要设立医疗救治组、危害控制组、社会稳定组、舆情引导组、善后处置组等若干工作组,统一领导、组织、指挥本学校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 监测预警

3.1 监测

县教育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的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舆情监测、预警信息及时通报给各学校。    

3.2 预警

本预案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按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大小,分为一般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四个等级。

对可以预警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分为四级,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对应预测将要发生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四、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级别。Ⅰ级应急响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省政府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级政府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县级政府启动,学校内未达到Ⅳ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教育体育局启动。县教育体育局应急指挥机构按相应职责做好突发事件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升级、蔓延,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2 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各学校食品加工经营中要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定风险监测防控措施,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当出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县教育体育局食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县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和确认,同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2、先期处置。当确认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在报告突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学校内分工和职责、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应急响应。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接到报告后,对于学校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重大食品安全公共事件,要立即启动本预案,由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教育体育局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工作组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危害、消除影响。

4.2.1 医学救援

由医疗救治组负责协调指导事发学校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开展诊断治疗;必要时协调组织联系医疗卫生专家和队伍,协调急需医药物资。

4.2.2 危害控制

由危害控制组负责指导事发学校先行登记保存或查封可能导致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和食品相关产品,现场调查结束后,责令学校食堂内餐具、厨具、场所等进行清洗消毒,消除污染。

4.2.3 事件调查

由事件调查组负责及时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工作,准确查清事件性质和原因,分析评估事件风险和发展趋势,认定事件学校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提出责任追究建议,研究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建议,并提交调查报告。

4.2.4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由舆情引导组负责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形式,借助电视、报纸等传统主流媒体,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发声,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3 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

4.3.1 调整及终止程序

在事件处置过程中,指挥部遵循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评估。及时组织专家为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的评估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4.3.2 响应终止

当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并符合以下要求,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要及时终止响应:

1)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

2)现场、受污染食品得到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

3)事件造成的危害或不良影响已消除或得到了有效控制,不需要继续按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五、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组要协调事发学校做好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件影响,恢复正常秩序;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后续治疗及保障等相关费用。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2  表彰

对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5.3  责任追究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在突发食品事件发生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或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对隐瞒、谎报、缓报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学校、工作人员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学校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件,或是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督导和责任追究。

六、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落实兼职人员,组织开展必要的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6.2  宣传培训

各学校要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加工人员者及广大师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促进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应急工作技能,增强食品加工人员的应急责任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七、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实施后,教育体育局食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各校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师生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幼儿园、职业中专、各民办学校要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2 名词术语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的突发事件。

7.3 预案解释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教育体育局食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2022年3月22日县教体局印发的《渑池县教体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废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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