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渑池县委办公室
关于调整联系分包非煤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县管各企业党总支(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党支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县委决定对分包非煤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工作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附件: 1.
县级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及县直单位联系分包非煤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分工.docx
4.
县级领导分包非煤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记录台账.docx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