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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1-17     字体:
任晓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抓好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完成省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责任目标任务,我县成立了由住建、交通、生态环境、公安各部门联合组成的渑池县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副主任,在县政府成立了渣土办专职管理我县渣土挖运及运输作业,成立了扬尘办主要负责我县建筑工地落实省市各级扬尘污染防控管理工作,2016年到2020年“十三五”期间,我县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蓝天保卫战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大气方面的专项攻坚行动,攻坚战开展以来,我县大气攻坚工作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理念,在县委县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环境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我县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境攻坚成效明显,颗粒物及细颗粒物监测因子浓度逐年下降,PM10三年来下降幅度33.7%,PM2.5下降幅度27.6%,优良天数三年来增幅25.9%,并在18年第四季度及19年年初的秋冬季期间受到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省的通报表扬,2020年作为三年攻坚收官之年,圆满完成了2020年年度考核目标,六项监测指标同比2019年全部下降,污染物浓度降幅大,优良天数增幅高,多次受到省市各级的通报表扬,给全县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2020年以来,我县大气环境攻坚工作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工业企业治理及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做好全县油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辖区内4家工业企业锅炉低氮改造、3家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工业企业污染物持续削减。强化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全年完成路检路查检测车辆1314台,向公安机关移交查处16辆超标车辆信息,完成了316台用车大户柴油车尾气入户抽检,对全县范围内754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尾气抽检、北斗定位及环保号牌安装工作。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理,全面完成清单内185家企业绩效评级,12月份调整后其中绩效引领性企业6家,绩效先进性企业3家,B级企业1家。在科学治污、预测预报工作中,持续提升监测监控能力,与周边县市开展联防联控,与气象、环境监测、监控、第三方服务公司、科研单位等积极开展夏季臭氧和秋冬季PM2.5的污染分析研判工作,科学预防,合理管控,为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下一步,我县环境攻坚办将按照政协提议内容,认真刨析存在问题,按照建议内容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科学、高效、精准治污,进一步提高我县大气污染治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促进成员单位协同攻坚常态化。
  我县在2018年成立了渑池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我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推进调度、督促落实、责任追究、宣传报道等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协调、任务落实、督导检查等项工作。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发挥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职能,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推进攻坚任务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按期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为我县环境攻坚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促进我县大气环境攻坚目标完成。
  二、强化服务型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
  我县积极推进环境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执法工作中响应“六稳”“六保”相关工作精神,结合一体化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的宣传力度,指导帮扶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的环保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扎实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对企业环境管理、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政策不明确、措施不具体等问题进行认真解答。2020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6542人次,检查各类污染源2149家次,发现各类整改问题845个,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6起,立案处罚56起,处罚金额245.8608万元,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起,行政拘留1人,查封扣押28起。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提高了相关企业自觉守法意识。
  三、科学研判分析,重拳出击解决臭氧污染问题。
  鉴于近年来渑池县臭氧污染问题突出,明显影响当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围绕臭氧可能产生机理,并以有效管控企业VOCs排放为目标,加大我县臭氧污染治理水平,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定期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培训工作,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强化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完成工业企业及汽修行业VOCs治理任务,积极推进臭氧污染治理,确保夏季优良天数目标的完成。
  四、突出柴油重型货车治理,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检测工作。
  我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县交警大队积极开展柴油货车治理执法专项工作,认真贯彻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开展重型柴油车超标排放。一是广泛宣传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淘汰相关政策,提高人们对柴油车污染危害和绿色货运的认识,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企业积极淘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二是对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进行梳理归类,分别处理。属于货运企业的由企业负责申请淘汰注销,属于个体经营且超期未年审的转交业务科室直接注销;尚在有效期的通知车主处理。三是在我县城东入城口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联合第三方检测公司利用柴油货车监测设备到入城口开展执法检查,路检路查点依托渑池县超限站点,采用固定垂直式遥感设备检测与人工抽检相结合,对过境车辆开展尾气监测;秋冬季期间,利用移动式遥感检测车先后对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华能电力有限公司、三门峡义翔铝业有限公司、仰韶水泥、永龙精煤等用车大户开展入户抽检工作。生态环境、交通、住建、水利、国土等部门对辖区内施工工地、工业企业、矿山等区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并组织相关部门与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县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测,完成车辆信息采集、环保号码编排,GPS安装等工作。
  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营造全民环保氛围。
  我县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加大环保宣传投入,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和热情,营造全民环保的浓厚氛围,借助环保宣传进企业,开展执法服务和普法宣传,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系统微信公众号及新媒体的作用,积极营造全民环保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加大群众参与度,践行绿色低碳发展。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渑池分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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