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和实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以“韶光未检工作室”为依托,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加强未检品牌建设,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保护与救助。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地,务求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良好成效。我院两次荣获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连续三年在全市年终量化考核中取得先进位次。
我们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活动。在全县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宣传活动。通过在各大广场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和重要性,倡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携手共同保护未成年人。自行设计强制报告制度海报、手拉册并印发20000余份,制作检方提示牌1000余个。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我们通过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强制报告制度30余次,组织“韶光未检”志愿者宣讲团深入到乡村、社区、医院等机构,宣传强制报告制度8场次。依托内部联动,未检部门与乡镇检察室建立强制报告信息通报机制,获取农村地区线索来源。通过法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强制报告制度,强化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
二是建立强制报告专门联络员制度,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联合县监察委、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共青团、县妇联八家单位共同组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各单位强制报告工作联络员,协商具体措施,确保群策群力抓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在司法社工团队和渑池亲职教育宣讲团同步建立了专门联络员制度,制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询问信息登记表》,创建工作微信群,畅通联系渠道,实现即时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构建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截止目前,我院通过强制报告发现案件线索2起,其中,一起嫌疑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对其做了训诫并对其父母做了亲职教育;另外一起涉嫌性侵,被告人黄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
三是实行未成年人“登记问询”制度,提升检察建议刚性。今年年初,我院对5年来办理的性侵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旅馆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入住现象突出。为了避免旅馆成为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犯罪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高发场所,结合发生在旅馆中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并针对入住登记管理不规范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清查,并召集城关辖区内70多家旅馆、宾馆、酒店负责人开展法制宣传特别是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要求对未成年人入住实行“登记问询制”,并在吧台摆放未成年人入住需家长陪同的 “检方提示”警示牌、张贴强制报告制度海报。该制度实行以来,全县旅馆未再发生此类案件。此外,在办案中发现某酒店有违法雇佣童工现象,遂向县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联合开展“打击非法雇佣童工专项行动”。检查个体经济组织31户,涉及劳动者1500余人,县人社局对两家非法使用童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县公安局对6家宾旅馆违反“四实”登记、“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及KTV有偿陪侍问题进行了处罚。
四是加强人员准入审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堵塞侵害未成年人漏洞。针对幼儿园对聘任老师入职时不要求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一薄弱环节,为堵塞漏洞,我们通过会签 “六个规范性文件”、召开联席会议、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助推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深入开展。联合教育系统逐步开展对县市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从业查询,着力推进申请入职查询常态化工作模式的形成。现已完成对5100余名教职员工的查询工作,涵盖临聘教师、保洁、厨师等,查出有违法犯罪记录12人,其中5人因不适合从事教育行业被教育部门辞退。
五是探索建立“一室”“两基地”“三平台”,助力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一、创建“韶光”未检工作室,打造未检工作新品牌。该工作室共分为数据库、办案区、警示教育区、心理疏导区、听证宣告训诫区、团队风采展示区、模拟法庭七个板块。二、成立“两个基地”,编织未成年人“防护网”。一是成立心理咨询基地,呵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联合教体局成立“渑池县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与7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对未成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二是成立观护帮教基地,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联合县教体局成立观护帮教基地,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在诉讼期间涉罪但无羁押必要的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考察和矫治,确保诉讼顺利进行,为司法处理提供依据。三、用好“三个平台”,搭建社会关爱“阳光房”。一是用好“合适成年人名录库”平台。成立由关工委、共青团、妇联推荐人员组成的“合适成年人名录库”,对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邀请合适成年人作为“代理家长”参与讯问等刑事诉讼活动。二是用好“司法社工志愿者”平台。联合民间志愿者协会,根据案件保密性、专业性要求,通过严格招募、筛选、培训,将该协会10名志愿者吸纳为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观护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跟踪回访等工作。三是用好“渑池家庭教育宣讲团”平台。针对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联合“渑池家庭教育讲师团”,借助讲师团成熟的学习课件和教学方式,将家庭不和、父母离异、缺少关爱的孩子及其父母邀请到“渑池家庭教育课堂”接受专业化亲职教育。该机制搭建起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助力强制报告制度实施,这一做法被省市院转发推广。
此外,我院还和公安、法院联合签署“三长”训诫制度,和纪委联合签署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约谈机制,形成多方合力,助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当然,我们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如入职查询机制共建有待继续推进,社会支持体系亟待加强等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查漏补缺,做细做实做强制报告制度,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
千里不辞行路远,检护未来正当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提案,对照先进找差距,强化措施抓落实,逐步探索建立案件反馈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在省市院和县委的领导下,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办案质效,没完没了地抓好强制报告制度,全力做好未检工作!
感谢您对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28日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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