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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答复(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1-19     字体:
张海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工贸路禁止重型货车通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交警部门针对此提案,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当前交警部门正在推行“智慧交通”建设,已将该路段列入管控范围,“智慧交通”项目实施后,将结合实际情况在该路段科学合理设置限高设施或安装闯禁行抓拍设备;二是“智慧交通”建设未完成前,交警部门会加强该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货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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