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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1-19     字体:
宁金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执法监督。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由渑池县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大规范活动,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遵循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方针,以市场主体需求、解决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对2020年以来,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办结的涉及营商环境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强制等行为查纠监督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严办破坏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及时清除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各种执法风险隐患。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管理,机制。
  二、紧盯督导宣传。县发改委将与县纪委监委、县重点工作促进中心紧密结合,加强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为打造“五个渑池”提供坚强保障。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督查范围,通过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指标单位深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及员工介绍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同时,开展“局长(主任)帮你办”活动,要求各指标单位一把手亲自为企业纾困解难,并采用报刊、微信公众号、电视报道等多种途径,加强我县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通过宣传在我县营造浓厚的优化营商环境氛围,发挥社会对政府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作用,推动各相关责任单位高标准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助推我县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
  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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