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局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提高对疫情防控的认识,高度重视,要有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承担工作职责。
二、暂停社区矫正对象的各种集中活动。
三、加强平台、豫矫通、豫在矫的定位,增加定位频率,防止脱管失控。对不假外出的要保持电话、微信联系,盯牢盯住,不出问题。
四、无特殊情况不得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
五、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宣传,采用豫在矫、电话、微信等形式,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服从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安排,严防疫情扩散。
六、实行疫情防控责任制和日报告,责任到人,追责严格。
七、加强与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联系,落实当地疫情防控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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