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公告公示期限为10天(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9日十天),公示内容长期公开。
监督举报:
渑池县乡村振兴局电话:4810109
邮箱mcfpxm@163.com;
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电话:12317
附件:渑池县2023年国有渑池林场韶山林区改建项目的批复
附件:渑池县2023年国有渑池林场韶山林区改建项目的批复
渑池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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