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权属
该宗地地块位于仰韶镇马岭村和庄子村,拟共征收集体土地1.2446公顷(其中马岭村集体土地1.2007公顷,庄子村集体土地0.0439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公共交通用地。
三 、土地现状调查时间安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进行土地现状调查。
四、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村民住宅(提供使用权相关权属证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权属、种类、数量调查登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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