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政办〔 2012 〕 7 号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堵塞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漏洞,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 2011 〕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0〕105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三政办〔2011〕66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重要意义
目前,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低报成交价格偷逃税款的现象较为普遍,形成了明显的税收漏洞,影响了税法的严肃性,削弱了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效果。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是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建立房地产估价模型,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手段,科学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防止交易双方采取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其核心环节是建立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比对系统,对各类存量房地产进行评估,以评估值的一定比例作为计税参考值。申报价格低于计税参考值的,如果纳税人不能够按要求陈述、举证,提出正当理由,则以计税参考值作为计税价格。这是财税征收机关在征管实践中探索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税收风险防范机制。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有利于防止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堵塞税收漏洞,防止税款流失,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二、积极稳妥地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一)强化督促协调。 地税部门要在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照“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专家介入、中介参与”的总体要求,制定科学合理、严谨细致的工作方案,保证工作扎实有效、平稳有序。在工作中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合理调配力量,强化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方案确定、计算机评估软件系统本地化改造和房地产估价信息采集、整理等重点工作,保证评估工作统一规范、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二)依法依规执行。 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纳税人的知情、陈述、申辩、复议等合法权益,促进公正执法,强化纳税服务。
(三)强化宣传引导。 要加大对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纳税人了解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的必要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取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开展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切实加强对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 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渑池县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组织开展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房地产数据信息部门间的信息交换长效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建立渑池县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信息交换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见附件2),提高信息共享、协调联动的水平。各有关部门要高 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其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一)地税部门要牵头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吸收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及评估机构共同参与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以提高征管效率、评税的社会公信力和纳税遵从度;要多渠道、多形式采集、梳理和加工房地产信息,全面分析房地产市场及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建立房地产信息数据库并纳入金税工程规划;负责全县存量房基础数据采集及申报交易计税价格的核定工作,数据采集及价格评估应选取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信誉好的房地产估价师进行。
(二)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做好对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异议的认证和裁定工作。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提供进行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所必需的房地产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分类房产建筑安装造价标准及造价指数,建设工程费用,存量住房的自然状况(内容包括房产证号、地号、丘号、楼幢号、小区名称、坐落地址、建筑结构、房屋总层数、所在层数、建筑面积、建成年份、交易类型、办证时间、房屋用途等),地号划分平面电子地图,地号、丘号与住宅小区的对应表等;负责监督房地产估价机构严格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提供城区(县城)规划图;住宅小区、商业用房详细分布图等。发挥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对评估报告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鉴定。
(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进行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所必需的国土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因素指标说明及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价格指数、建设耕地年产值补偿标准、土地级别图、土地级别表、基准地价图、基准地价表、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情况说明表等。
(五)财政部门负责在资金上给予倾斜,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渑池县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信息交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每季度最后10日内向县地税局提供一份信息资料。信息资料以电子文档为主,若无电子文档,则以纸质方式交换,待条件成熟后转换为电子文档。
附件: 1 、 渑池县存量房交易申报评估价格评估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 、 渑池县存量房交易申报评估价格评估信息交换
联系会议制度成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 经济管理 房地产 税收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渑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 2 年 2 月 13 日印发
附 件1
渑池县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卫保元(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正华(县政府办公室 副 主任)
成 员:刘土成(县地税局局长)
侯铁军(县财政局局长)
郭小生(县发展 和 改革委 员会 主任)
张新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润群(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 设 在县地税局,赵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土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 件2
渑池县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评估信息交换联席会议制度
成 员 名 单
组 长:赵正华(县政府办公室 副 主任)
副组长:王永新(县发展 和 改革委 员会 副主任)
杨润明(县财政局纪检组长)
吉英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永炜(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 波(县地税局副局长)
成 员:张荷香(县发展 和 改革委 员会 价格认证中心主任)
张翠萍(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于洪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所长)
张 萍(县国土资源局利用股股长)
李生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规划股股长)
张三伟(县地税局税政科科长)
卫 锦 (县地税局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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