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规定,本次养老金提高的对象是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幅度是每人每月增加18元。其中,2018年1月1日之前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每人每月增加的18元基础养老金将从2018年1月起予以补发;2018年1月1日以后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从享受待遇之月按照新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
据了解,自2012年以来,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呈逐年提升态势,自65元每人/每月增长至103元每人/每月。(张健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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