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农业机械总公司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化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有关全县农机化发展方向、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
(二)负责金县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牌证,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处理重大农机事故,指导农机安全生产。
(三)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规范、规划、指导农机作业市场。
(四)组织农业机械化抗灾救灾、生产自救工作。
(五)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农机职业教育、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
(六)负责国家农机化重点项目的立项申请,国家有关农机补贴资金或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指标分配。
(七)参与农机用油的供应、优惠政策的协调和市场监督工作,指导农机节油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农用救灾柴油和补贴资金的分配意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对全县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督,负责组织农机产品适用性试验,开展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农机行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
(九)负责农机维修、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农机行业信息网络建设、农机化统计工作,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十一)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县政府交给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农业机械总公司为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机务股、科教股三个股室,下属农机安全监理站和农机推广站。
第二部分
农业机械总公司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522.03万元,支出总计522.0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83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4.83万元,一是人员调动,工资等增加;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和车补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合计52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2.0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支出合计52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0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522.03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4.83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动,工资等增加;二是,人员正常增资和车补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机械总公司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2.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476.63万元,一般性的项目支出45.4万元。
六、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2.0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372.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5.6万元,住房公积金39.44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劳务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4万元,其中:离退休费3.1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5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0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9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次数。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渑池县农机局共有车辆2辆。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0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经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劳务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非税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非税收入预算0.4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0.4万元。支出预算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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