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律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各类棚户区改造方案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 [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