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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三门峡赵庄风电场工程第二次环评公众参与公示内容

发布日期:2014-04-15 15:23     字体:

大唐三门峡赵庄风电场工程 第二次环评公众参与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 大唐三门峡赵庄风电场工程 环评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 一 ) 概况

工程名称: 大唐三门峡赵庄风电场工程

建设地点: 位于三门峡市渑池县英豪镇、果园乡、天池镇

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 103916.43 万元,永久占地面积 30521 m 2 。风电场共布置 5 台 2.0MW 风电机组和 40 台 3.0MW 风电机组,总装机台数 45 台,总装机规模 130 MW , 年上网电量 24765 万 kWh 。 本项目不设置升压站,与上渠风电场和元宝山风电场共用一座 220kV 升压站,位于渑池县上渠, 本风电场升压站内新增设一台主变压器。风电机组采用一机一变的电气主接线方式,每台风力发电机接一台箱式变压器,将 0.69KV 的机端电压升至 35kV ,经 35kV 的电缆和架空线混合输电方案送至 220kV 上渠升压变电站,后送至 220kV 砥柱变电所。

( 二 )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用的治理措施

( 1 )施工期:主要为噪声、废水、固废、生态等方面,其中主要是生态影响。

废气:施工期产生的扬尘,主要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粉状物料堆放、土方的临时堆存以及车辆运输等过程。治理措施:减少地面扰动面积、降低行车速度、采取围挡、加强管理等措施,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量较小,在采取本项目提出的防尘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在每个风机施工场地附近设置临时旱厕收集 生活污水 ,施工完成后覆土掩埋并植被恢复;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少量弃渣。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弃渣 施工过程中就地平整加以综合利用 。

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指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建议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并经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 较小。

生态:由于施工对地表土壤的扰动,将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加重当地的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对于临时占地,待项目施工结束后,可以采取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对于永久性占地,则需要在相邻或附近地方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补偿的措施;对于水土流失,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2 )本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分为噪声、废水、固废、生态、光影等方面,其中主要是噪声和生态影响。

废水:升压站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资源化利用。经采取该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升压站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 当地 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填埋处理。经采取该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主要为风电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治理措施:保持设备良好运转,在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得不得新建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点。经采取该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由于大量人为景观的出现,将对区域生态景观和生态系统产生一定影响。治理措施:做好生态影响的恢复、补偿工作。经采取该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光影:风电机组叶轮转动造成的光影可能使人感觉不适。治理措施:提出合理的光影防护距离,在光影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村庄、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 三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所在地具有一定的风力发电开发价值,交通较为便利,场址选择合理。项目工艺先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三门峡市风电建设规划;工程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后 应达标排放 ,对 周围 环境影响较小,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内容及选址可行。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大唐渑池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三门峡市崤山路华阳大厦 2 楼  

邮编: 472000

联系人: 兀鹏凯

电话: 0398-385626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地址: 新乡市卫滨区高村路 137 号

邮编: 453000

联系人: 张东鸽

电话: 0373-3670612

E-mail : xxshky@1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公众参与的公众范围:拟建工程周围村庄公民、相关部门代表。

2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当地主要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废等);( 2 )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要求;( 3 )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 )对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何意见或要求;( 5 )其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 E-Mail 进行意见表述。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六、公众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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