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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渑池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7-26 09:22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月3日至2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渑池县进行了巡察。5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渑池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全县共梳理出4个方面、13项具体问题、41条整改措施,截止目前已完成9项具体问题,办结率69.2%;完成37条整改措施,完成率90.2%。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巡视巡察整改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层层递减的问题
  (一)个别整改部署流于形式。对照中央巡视河南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中,渑池县委要求各部门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4次,从抽查的8个单位情况看,有7个单位没有做到,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
  已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制定下发《渑池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测评体系考核办法》,并与各乡(镇)、各单位签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链条、倒逼责任落实。定期召开全县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汇报会,分析研判形势,研究意识形态工作。7月3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上半年全县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向市委递交了意识形态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自纠活动,责成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意识形态测评体系和考核办法,从思想上找根源,从制度上查漏洞,在落实上找差距,撰写自查报告,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截止目前,梳理汇总的全县5个方面、46个问题、148条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开展督导检查,由县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印发《关于对贯彻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共发现4个方面、32项具体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6月中旬,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对领导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7个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严肃约谈。
  通过整改,进一步压实了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完善了相关长效机制。
  (二)整改措施乏力。针对省委巡视渑池县提出的对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问题,渑池县委要求中心组学习要做到十个有,走访调查发现,坡头乡等4个单位均没有做到。
  已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对贯彻落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重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十个有内容,责成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认真对照十个有标准进行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限期将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各单位自查的7个方面、28项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由县委宣传部牵头,6月4日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没有做到十个有的4个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现场递交书面检查,现场进行表态发言,限期进行整改。同时成立专项督导组,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实地指导督导,发现问题,跟踪督办,目前已全部整改结束。三是印发《2019年度乡科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健全学习工作机构,明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学习档案管理,严格做好学习考勤、学习笔记调阅和学习情况内部通报工作,积极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县委宣传部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情况,切实把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党建述职评议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通过整改,切实增强了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了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以案促改工作落实不力。省委巡视渑池县提出管党治党不力警示教育不够等问题,渑池县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但个别部门落实不力。走访发现,坡头乡部分廉政谈话记录雷同,没有党组织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英豪镇以案促改活动针对性不强,2014-2017年10月(市委巡察反馈)有33人受到党政纪处分,但该镇未对典型违纪案件进行通报和剖析,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够,2018年又有17人受到处理。
  已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约谈。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坡头乡廉政谈话方面问题和英豪镇以案促改方面问题,5月30日,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分别对坡头乡、英豪镇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中约谈,并现场交办问题清单,通过点问题、提要求、传压力,督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改、彻底改、全面改。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巡察反馈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列出廉政谈话负面清单,要求12个乡镇、85个县直单位对照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各单位廉政谈话情况同步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廉政谈话方面问题30个,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制定印发《关于用好违纪违法案件集中开展剖析警示推进以案促改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均已对2016年至2018年本单位发生的所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分类,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按要求上报了整改报告。三是做实以案促改。在全县印发《关于实行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全县各级各单位每查结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必须进行集中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着力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同时,结合会盟投资李治年违纪违法案件和县人防办近期发生的违纪案件,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全县金融系统、县人防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针对扶贫领域、涉黑涉恶领域典型案件,目前已拟定出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方案,近期将在全县开展专项以案促改工作。
  通过整改,压紧压实了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对以案促改严肃性的认识,完善了以案促改制度体系。
  二、关于部分巡视巡察整改不实、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四)巡视整改存在做表面文章现象。对照省委巡视三门峡反馈问题整改中,渑池县委关于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的问题汇报材料显示,截止2018年底,有11个基层社恢复重建并通过市社验收,实地走访英豪、陈村等乡镇时,供销社大门紧闭,政府工作人员及周围群众无人能说清楚当前经营状况。
  已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5月30日,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扩大)会议,重点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存在整改不实、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对照反思,深入查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认清形势、正视问题,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二是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市供销社提出的四有五提升工作标准,对全县13个基层社运营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各基层社存在的问题,县供销社党组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三是强力推进整改,县财政已拨付恢复重建专项资金30万元,集中用于乡镇基层社组织建设、资产修复、开放办社、拓展服务等工作,目前已聘任13名农村能人为基层社名誉副主任,明确了责任岗,健全了乡镇级基层供销社班子。高标准修缮办公用房22间,制作LED灯箱式基层供销社行政牌匾13块,制作规章制度及土地托管宣传版面180块,办公用具全部到位,全县13个基层供销社已全部挂牌,基本达到市供销社提出的四有五提升工作标准。
  通过整改,调整了基层供销社班子,改善了基层供销社办公条件,完善了基层供销社相关管理制度,基本解决了个别基层供销社存在的空壳问题。
  (五)部分巡视整改落实仍然不到位。省委巡视渑池县反馈的基层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走访的陈村乡、英豪镇开展党组织活动不规范,某主管党建副职不能准确说出三会一课内容;非公党建抓而不实,走访的盛达宝珠砂有限公司等2个非公党支部未开展党组织生活。
  已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6月10日,县委组织部对陈村乡、英豪镇、非公党工委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责令其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以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回头看的通知》,责令全县各级党组织利用1个月时间对2018年以来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一销号整改。三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6月14日,在县委党校举办全县党务基础知识专题培训班,对全县各单位专职党务工作者130余人进行了专题培训和理论测试,切实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素质和知识水平。四是开展督导检查,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10个督导组对2018年以来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三会一课、组织(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党费日)等活动开展情况,共发现共性问题7个,个性问题68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通过整改,全县基层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六)部分反馈问题未得到整改。省委巡视渑池县反馈的执行工作制度不严问题在一些单位仍然存在。抽查发现,交通局签到册存在代签现象;坡头乡多名机关干部长期不签到,工作人员杨某请事假一年。
  已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集体约谈促整改。5月30日,县纪委监委就交通运输局、坡头乡执行工作制度不严问题,对交通运输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坡头乡党委主要负责人、坡头乡纪委相关负责人、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集体约谈,并现场交办问题清单,限期整改落实。目前,坡头乡、交通局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针对交通局签到册代签问题,已约谈相关人员39名,并责成交通局党组在系统内开展了作风纪律整治。二是严格线索办理。针对坡头乡多名机关干部长期不签到杨某请事假一年问题,已按工作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目前,问题事实已查清,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及其他后续问题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三是深化作风整治。制定《渑池县开展作风纪律大整顿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要求12个乡镇、85个县直单位围绕工作制度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部分单位执行工作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下发督办通知书9份,约谈5人,书面检查9人,通报批评3人。
  通过整改,全县各级各单位工作制度更加规范,机关管理更加严格,广大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
  三、关于个别被巡察乡镇党委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存在拖延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七)2016年5月市委巡察果园乡反馈问题35人因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果园乡直到2018年8月13日才向相关人员下发限期返岗通知书。
  已完成阶段性任务,正在继续办理,计划于2019年7月31前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压力传导。5月30日,县纪委监委就果园乡35人各种原因长期不在岗问题,对果园乡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并现场交办问题清单,通过点问题、提要求、传压力,督促其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做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印发《渑池县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督促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成立检查组,对全县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目前,自查自纠工作已结束,监督检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通过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八)英豪镇易地搬迁项目推进缓慢问题仍然存在,王都村易地搬迁安置点项目计划2016年底安置贫困户42户,这次专项巡察时也只有18户入住,进展缓慢。
  已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渑池县脱贫攻坚大排查、大整改、补短板、强基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由县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全县10个乡镇、39个易地搬迁点实际入住情况进行了逐一摸排,深查未入住原因,并建立了渑池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际入住台账。二是县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易地扶贫搬迁会商会、推进会,从政策宣传、优化服务、强化管理等方面着手,提出切实可行的提高易地搬迁户入住率工作方案,县易地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与10个镇签订了安置点限期入住承诺书,并严格落实周汇报、月通报制度,通过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全面提高易地搬迁户入住率。截止目前,全县共安置贫困户2588户,实际入住2382户。三是在全县3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统一建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面做好党建引领、政策宣传、环境治理、就业创业指导、便民服务等工作,进一步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实际入住率,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通过整改,全县39个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明显改善,便民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除自愿放弃、生活不能自理贫困户外,全县易地搬迁实际入住率达到92%。
  (九)果园乡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没有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岗位制定,流于形式。陈村乡纪委对交办的信访件处理不当,反映滹沱村支书贾某、副支书王某信访件,仅通过询问被反映人就予以结案。
  已完成阶段性任务,正在继续办理,计划于2019年7月31日前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严肃约谈,5月30日,县纪委监委对果园乡、陈村乡两个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责令其对照市委反馈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目前,果园乡已结合工作性质、岗位职能重新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陈村乡纪委对近3年来承办的信访件进行全面复查,对办结案件中存在的证据不充分、调查不仔细问题,正在逐一重新办理。二是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巡察反馈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主体责任书自查整改工作,制定主体责任书负面清单,组织全县12个乡镇、85个县直单位对照负面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县纪委监委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主体责任书签订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23个,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全面整改。三是责令各乡镇纪委对近3年来办结的信访件进行全面自查,对事实不清楚、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的,一律重新办理。目前,各乡(镇)纪委自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县纪委监委正在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复核。
  通过整改,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责任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基层群众重信重访率大幅下降。
  (十)省委巡视渑池县移交信访事项161起,只有38起信访事项办理结果为满意,满意率23.6%。
  已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23起(共161起,38起已办结满意)不满意信访事项分类梳理,交由陈村乡等34家单位重新办理,直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二是由县信访局牵头,成立两个专项督导组,不间断地到各承办单位进行督导指导,听取单位办理情况汇报,对难点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推动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截至目前,123起不满意信访事项已全部重新办理,其中,仍不满意信访事件38件,主要是无理诉求类、无政策依据类和经济纠纷类信访案件,目前已交办相关单位再次办理;满意信访事项达到85起,省委巡视移交信访事项总体办结满意率上升为76.4%。
  通过整改,全县信访案件办理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办结质量明显提高,信访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十一)陈村乡关于公车费用过大、公车配置超标问题整改不彻底,以封存相关车辆了之。
  已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对陈村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约谈,陈村乡党委已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监委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超标公车已经移交机关事务局处理。二是制定印发《渑池县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整治,组织全县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目前,自查自纠工作已结束,各单位已上报自查报告。三是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渑池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公车使用、公车费用、公车管理等事项进行了逐一明确,着力提升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水平。
  通过整改,全县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二)个别部门推动重点项目落实不力。个别部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不强,庸政懒政怠政,对县委加快改革发展的决策和要求理解不深,在推动重点项目落实方面履职尽责不力。如在仰韶高中项目建设中,教体局督促协调不力、解决问题不及时;仰韶镇没有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拆迁任务;住建局、供电公司配合不力、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2017年6月10日开工建设,至2018年9月1日,学校仍不具备招生条件,致使县委政府承诺的民生十件实事不能如期兑现,与社会资本投资的容一国际学校当年开工、当年完工、当年招生相比反差很大。
  已完成阶段性任务,正在继续办理,计划于2019年8月20日前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和重大民生工程,由县重点工作促进中心牵头,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已对全县13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69次,下发《督促检查通知单》10期,印发《督查专报》20期、《督查通报》2期。二是针对仰韶高中项目建设中履职尽责不力的问题,6月19日,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教体局、仰韶镇、住建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召开约谈推进会,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仰韶高中项目建设落实、落地、快速推进。三是建立仰韶高中项目建设定期会商制度,每周召开一次会商会,就项目建设中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协商。成立仰韶高中3P项目公司,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保障项目建设顺利实施,项目公司7600万元资本金已交付到位,国开行对申请的4.65亿元贷款已内审通过,近期将下发使用。截至目前,仰韶高中项目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东校区已达到使用条件,西校区正在进行扫尾工程,水、电、暖、燃气等配套设施全部完工,8月20日前将达到招生条件。
  通过整改,各级各单位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十三)一些部门在项目实施方面各自为政。一些职能部门缺乏全局意识,在项目实施上各搞一套,不仅造成了财政资金浪费,而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如赵沟古村开发规划保护方面,住建部门按照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进行设计施工,导致古村部分房屋原状遭到破坏;水利部门则是按照河流标准设计施工,用砖、水泥修建的河堤护栏与古村的整体风格不协调。
  已完成阶段性任务,正在继续办理,计划于2019年8月底前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2019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意见》,建立健全项目实施联审联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县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制度,定期召开重点项目会商会,切实加强部门之间政策互通、信息互通,坚决避免各搞一套、各自为政现象。目前,全县96个重点项目,已开(复)工90个,开(复)工率93%,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有序、成效明显。二是严格按照赵沟古村设计施工图,对10所传统古院落进行了加固修复,目前工程已完工,并于6月27日通过县级验收。同时成立专门核查组,对赵沟古村危房改造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在不影响古村传统建设风貌的前提下,对部分群众的房屋采取加固、修缮的改造方式,使其达到安全标准。三是市审计组正在对全县12个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目前已完成了8个乡镇的资金审计工作,根据发现问题,形成了《关于加强乡镇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开展专项审计,及时查找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进一步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整改,全县各部门之间沟通衔接更加紧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98—4869021
  邮政信箱:渑池县委巡察办(渑池县纪委监委办公楼415室)
  电子信箱:mcxwxcb021@126.com
                                                                                                                                                        中共渑池县委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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