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范我县村级卫生室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医疗体系建设。2021年渑池县卫健委、县委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等四委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印发渑池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渑卫﹝2020﹞154号)。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按照计划,2023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国家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完成80%以上村卫生室产权非公有改造。截至目前,全县公有产权村卫生室215所,占例达到95%。同时大力推进基础设施提升,做到建筑面积达标、功能分区合理,做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观察室、健康教育室六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2020年为224个村卫生室更换了电脑、打印机,添置了电视机、氧气瓶、氧压表、外科清创缝合包、扩创盒等设备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急诊急救条件,补齐医疗设备短板,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形象和村卫生室内涵建设。同时依据基本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查漏补缺,配齐各类检查检验设备,对于陈旧落后的医疗设备,及时更新换代和提档升级,统筹做好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
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渑池县卫健委制定乡村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加强培训制度建设,根据培训要求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求确定培训重点,落实培训的指导、跟踪、总结。2023年已经开始在线培训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员630人。为吸引较高学历人才投身农村卫生健康事业,提升乡村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相关问题的通知》(豫卫基层〔2021〕3号)河南省卫健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卫基层[2020]1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县正在稳步推进乡聘村用和大学生免试入职工作,落实和完善前期相关配套政策。
三、强化监督,落实村卫生室的绩效评价
按照国家、省、市、县对村医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要求,每年对村医进行两次绩效考评,公布评价结果并与各项服务补助资金挂钩,并根据考评效果奖优罚劣,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国家不断提高项目服务补助标准,2023年国家、省、县对村医的补助已经达到每人服务人口40元标准,基本药物、家医签约服务都是根据人口拨付一定标准的服务资金,2022年开始对村卫生室的日常运行进行定额补助,卫生室的水电费、网络服务费、意外责任险等均有卫生院统一支付,村医收入逐年提高。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渑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