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股室,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市容环境,巩固市容管控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股室、各二级机构遵照执行。
一、整治时间
2020年10月12日至11月30日。
二、整治内容
(一)市容秩序精细化整治。加强城区8个临时集中摆放摊点的规范治理;取缔主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各类流动摊贩和农贸市场外溢摊点;集中整治主干道店外经营、店外堆物、店外加工(修理)等行为,确保主干道无流动摊贩,无店外经营,无乱堆乱放。
(二)城市立面精细化整治。加大牛皮癣小广告清理力度,重点对沿街墙面和线杆乱涂乱画进行整治,彻底清理沿街门店卷闸门、橱窗的各类小广告。
(三)环境卫生精细化整治。对各类环卫设施进行保洁、维修、更换,确保设施完好无损;及时督促沿街餐饮饭店、门店设置垃圾桶、泔水收集容器;对乱泼污水、乱倒垃圾,擅自损坏、拆除环卫设施的行为依法依规顶格处罚。
(四)洗车场点精细化整治。督促沿街洗车场点在店内洗车、擦车,设置封闭排水沟和沉沙井等污水处理系统,不得造成污水横流污染路面及周边环境,不得在店外晾晒坐垫、座套、毛巾等杂物,严查占道洗车、店外洗车行为。
(五)私搭乱建精细化整治。依法拆除占用人行道、盲道、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违规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
(六)渣土车辆精细化整治。严查车辆遗撒、车辆未覆盖、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及黑渣土车辆等违规行为;所有在建工地要做到出场路面硬化、配备冲洗设备,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七)绿化亮化精细化整治。全面开展绿化补植补栽,对公共绿地和公园绿地内枯死苗木进行更换,缺株断垄进行补栽;全面开展公共绿地和公园绿地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清理垃圾、杂物、落叶等;全面开展城市亮化排查检修,对公园、游园、道路绿化带灯光效果进行调试和检修,适时调整亮化启闭时间,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做好维护更新,确保亮灯率、效果率达到100%。
局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督促沿街门店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对拒不执行本通知要求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阻挠、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事督查股和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履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各部门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1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人事督查股。
渑池县城市管理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