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核查
7个工作日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
24小时
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
查封(扣押)审批
查封(扣押)处理
30日
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
3个工作日
当事人申请听证
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
15日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缴付
2个工作日
水上当场收缴罚款缴付
自抵岸之日后2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罚款缴付银行
案件办理
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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