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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91、93、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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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成立、崔海、张海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安装文明路路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文明路于2015年南北贯通,道路施工单位为河南鼎杰置业有限公司。我单位实地查看后发现文明路东侧有路灯基坑及地埋电缆护管,但未安装路灯。7月10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文明路北至会盟路,南至涧河公园安装29根单臂路灯,采用3米长灯臂,200瓦LED节能灯。目前路灯已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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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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